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转发贯彻促进航运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转发贯彻促进航运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闽湄港综港航〔2013〕2号
辖区各有关港口企业、航运企业:
现将福建省港航管理局《关于贯彻〈促进航运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港航笺字〔2013〕1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做好符合政策要求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港政航政处。
联系人:梁清标,联系电话:0595-87777112。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综合处
2013年3月8日